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廣東監(jiān)管局關于黎超明任職資格的批復
粵金復〔2024〕98號
廣東粵財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:
你司《關于黎超明同志擬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、董事長的請示》(粵財金租報〔2024〕18號)收悉。經審核,批復如下:
一、核準黎超明廣東粵財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董事長的任職資格。
二、你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有關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,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任職、履職情況。
三、你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(xù)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熟悉任職崗位職責,忠實勤勉履職。
此復。
2024年04月19日
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廣東監(jiān)管局關于丁銳任職資格的批復
粵金復〔2024〕97號
廣東粵財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:
你司《關于丁銳同志擬任公司總經理的請示》(粵財金租報〔2024〕24號)收悉。經審核,批復如下:
一、核準丁銳廣東粵財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。
二、你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有關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,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任職、履職情況。
三、你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(xù)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熟悉任職崗位職責,忠實勤勉履職。
此復。
2024年04月19日